解释 : 三十三年 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 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,城 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 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 不直者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